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643号

2021-08-17 08:31: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朝富、王艳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金鑫小区C2幢第2-3层1-1-2号,C2幢第1层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马朝富、王艳芬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华建中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东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王廷富、刘树菊,王廷富、刘树菊买卖转移给马朝富、王艳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马朝富、王艳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1690、201230169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马朝富、王艳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廷富、刘树菊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