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637号

2021-08-17 08:33: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艳兵、赵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麟苑)47幢第1层05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艳兵、赵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高俊珍、朱学华(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朱家松、张惠娟,朱家松、张惠娟买卖转移给王艳兵、赵英。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艳兵、赵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6506、20153065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高俊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6288号)。现王艳兵、赵英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高俊珍、朱学华、朱家松、张惠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