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633号

2021-08-17 08:37:4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蔡明鹏、颜白玫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中路二组团13幢第5层3-5-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蔡明鹏、颜白玫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曲靖市东盛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给方洪梅、龙远昌,方洪梅、龙远昌买卖转移给蔡明鹏、颜白玫。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蔡明鹏、颜白玫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9277、20090927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蔡明鹏、颜白玫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方洪梅、龙远昌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