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赵忠昆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121号1幢第4层3-4-7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赵光先、陈春秀
继承人:赵忠昆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麒麟西路121号1幢第4层3-4-7号
房产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414号
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3010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土地面积13.57㎡,房屋面积71.4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