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646号

2021-08-18 14:48: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凤莲、欧阳玉佩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麒麟区贸易公司)第4层1-4-6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吴凤莲、欧阳玉佩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贸易公司(曲靖市麒麟区贸易公司)出售给孙金增、龚美珍(隐名共有人),孙金增、龚美珍买卖转移给吴凤莲、欧阳玉佩。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吴凤莲、欧阳玉佩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2506、20153025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吴凤莲、欧阳玉佩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孙金增、龚美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