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670号

2021-08-23 14:44:2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雁飞、宋钰莹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5幢第1-3层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雁飞、宋钰莹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陈海林、邬俊媛买卖转移给潘平,潘平买卖转移给王雁飞、宋钰莹。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雁飞、宋钰莹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6047、201630604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陈海林、邬俊媛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7119号)。现王雁飞、宋钰莹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海林、邬俊媛、潘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