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667号

2021-08-23 14:45:2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灿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59号(水电十四局曲靖分局)4幢第6层1-6-1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灿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张灿芳、余卓仰离婚析产给张灿芳单独所有。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灿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10617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张灿芳、余卓仰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1136号)。现张灿芳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余卓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