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666号

2021-08-23 14:50:5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魏莲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202号(麒麟区旅游饮食服务公司)4幢第2层2-2-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魏莲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旅游饮食服务公司(现变更为:曲靖市麒麟蔬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魏自祥(魏自强)、卢桂珍,后魏自祥死亡,魏莲芬继承其份额,卢桂珍将其份额赠与给魏莲芬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魏莲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10966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魏莲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卢桂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