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673号
2021-08-23 14:52:1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林治传,胡昆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大坡寺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一号院9幢第3层3-3-2号,地号为001-(001)-164F09303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6)字第11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39320、共2165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治传,胡昆玉
202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