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壮、王彩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5幢第1层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家壮、王彩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教师新村管理处出售给郗国群、赵玉珍,郗国群、赵玉珍买卖转移给李家壮、王彩仙,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家壮、王彩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0688、201330068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家壮、王彩仙申请不动产(国用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郗国群、赵玉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