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707号

2021-09-06 09:40:3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建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路(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幢第6层1-6-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马建奎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地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售给马建奎、陈宝莲,马建奎、陈宝莲离婚析产转移给马建奎。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马建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10869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马建奎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宝莲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