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728号

2021-09-09 15:27:0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东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江东福苑小区)2幢第15层3-15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冯俊华、周玲买卖转移给张东、孔维萍,张东、孔维萍离婚析产给张东。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10378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冯俊华、周玲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5)第4231号)。现张东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冯俊华、周玲、孔维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