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2021)曲靖市0709号

2021-09-14 09:31:0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云03执250号之二十四及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03执250号之二十五,要求将夏智群名下坐落于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以西、马金坝水库以南(金麟湾二期C区)51幢第1-3层101号房屋(房产证号:2016111458)过户到申请人毛春分名下,因夏智群证号为2016111458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