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2021)曲靖市0740号

2021-09-18 17:17: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1)云0302执恢22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晏伟弘名下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曦苑)57幢第1-3层03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至庞林、张应琼名下,因晏伟弘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字第154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