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760号

2021-10-08 14:35: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波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开发区大花桥(麒麟区林业局)2幢第5层1-5-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波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局(现变更为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售给高美娥,高美娥、裴向东买卖转移给王良国,王良国买卖转移给杨波。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波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61058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波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高美娥、裴向东、王良国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