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樊汉维、褚艾芬(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官坡寺11幢第6层2-6-3号,地号为B-(7A)-10F112063,证号为曲市国用(2002)字第60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汉维、褚艾芬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