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822号

2021-10-26 14:29:5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家福、魏然琴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7幢第6层5-6-1号(麒麟区公安局)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家福、魏然琴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张军、李亚芳买卖转移给张家福、魏然琴。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家福、魏然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0999、20100100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张军、李亚芳(隐名共有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曲市国用(2002)字第2202号)。现张家福、魏然琴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军、李亚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