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邓舒忆,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云玉路以南,环西路以西“金硕苑”小区2幢第1层1-C8号,地号为532201000-006-031-001S002010108(车库),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179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舒忆
2021年 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