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833号

2021-10-26 14:32:4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永丽、王永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廖廓南路1幢第4层1-2号(曲靖市环境监测站)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永丽、王永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出售给戴若虹、张咏,戴若虹、张咏买卖转移给王永丽、王永。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永丽、王永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7319、20090732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永丽、王永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戴若虹、张咏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