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红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城关镇学院49号1幢第3层1-3-2号,地号为D-(6)-5F01103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152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红芬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