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1)曲靖市0843号

2021-11-03 14:58: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0302执恢217号之二及执行裁定书(2021)云0302执恢217号之二,要求将彭英飞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王家山“惠滇花园”小区47幢第-1-3层1号【不动产证号: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3079】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王永飞名下,因彭英飞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007001GB00003F00470001、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307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