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1)曲靖市0844号

2021-11-03 14:59:0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0302执1779号之二及执行裁定书(2021)云0302执1779号之二,要求将杨寿傍、刘自美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2幢第10层1-1001号【房产证号:2011101966、2011101967】的不动产登记到申请人浦绍涛、魏美竹名下,因杨寿傍、刘自美地号为003-007-45F0020110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33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