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860号

2021-11-05 08:48: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亚文、刘粉琼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代河曲珠公路北侧(云南省后所煤矿)1幢第4层3-4-313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亚文、刘粉琼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后所煤矿出售给张仕益、高兰英(隐名共有人)、张亚明、陈琼花(隐名共有人),后张仕益死亡,高兰英继承其产权份额,高兰英、张亚明、陈琼花买卖转移给张亚文、刘粉琼。房屋所有权登记已登记在张亚文、刘粉琼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30525、20103052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张仕益、张亚明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5)第407号)。现张亚文、刘粉琼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仕益(因死亡)、高兰英、张亚明、陈琼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