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868号

2021-11-10 10:12: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敖捌陆、王春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金鑫小区E1幢第2层2-2-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敖捌陆、王春芬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华建中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东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朱华,朱华买卖转移给唐琼芬、丁英虎,唐琼芬、丁英虎离婚析产为唐琼芬单独所有,后唐琼芬买卖转移给敖捌陆、王春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敖捌陆、王春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301180、201430118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敖捌陆、王春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朱华、唐琼芬、丁英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