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浩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文昌街67号6幢第2层2-2-2号,地号为D-<6>-2F06202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014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8330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浩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