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887号

2021-11-22 15:45: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包崇根、杨素素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开发区大花桥(麒麟区林业局)2幢第5层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包崇根、杨素素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局出售给陈绍华、丁小芬,陈绍华、丁小芬买卖转移给包崇根、杨素素。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包崇根、杨素素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3646、201230364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包崇根、杨素素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绍华、丁小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