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903号

2021-11-23 15:02: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刚强、祝彩萍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59号(区贸易公司)2幢第5层4-5-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刚强、祝彩萍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贸易公司出售给潘大昌,后潘大昌死亡,潘崇发继承其不动产,潘崇发、王啟兰买卖转移给刘刚强、祝彩萍(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刚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577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刚强、祝彩萍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潘大昌(死亡)、潘崇发、王啟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