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910号

2021-11-23 15:06: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春华、赵勤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麒麟西路85号(省建四公司)8幢第7层3-7-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春华、赵勤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赵常富买卖转移给李春华、赵勤。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春华、赵勤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2200、201430220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赵常富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1724号)。现李春华、赵勤申请办理该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赵常富因死亡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