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蒋双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水电十四局)23幢第6层1-6-12号,地号为B-(13)-80F231061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4)字第074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98574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双珍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