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兴正、张林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鸡路(金湘花城)A26幢第1-3层1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6004GB00005F00260001,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140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兴正、张林莉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