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914号

2021-12-02 09:04: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周林春、胥花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中路二组团7幢第1层30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周林春、胥花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东盛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给余良花、施长庆,余良花、施长庆离婚析产为余良花单独所有,后余良花买卖转移给周林春、胥花娥。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周林春、胥花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301826、201030182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周林春、胥花娥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余良花、施长庆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