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927号

2021-12-08 10:46:1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石才、肖坤菊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中路三组团1幢第3层1-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石才、肖坤菊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曲靖市东盛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肖顺福、叶娟(隐名共有人),肖顺福、叶娟买卖转移给李石才、肖坤菊,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石才、肖坤菊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1304727、201130472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石才、肖坤菊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肖顺福、叶娟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