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高彩香(继承人),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81号3幢第6层2-6-1号,地号为B-<16>-95F03206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241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1898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