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泽、陈海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以西,凤苑路南侧(紫云雅苑二期)1幢第3层2-301号,地号为532201000-005-005-062F0010203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018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泽、陈海芬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