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952号

2021-12-22 16:31:3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东平、张红梅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三元名城)8幢第4层G16-4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东平、张红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腾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许海良、展丽梅,许海良、展丽梅买卖转移给刘东平、张红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东平、张红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2572、201530257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东平、张红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许海良、展丽梅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