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972号

2021-12-29 09:46:3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区峻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书院路(曲靖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13幢第3层2-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区峻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麒麟供电局)出售给鲍虹、马红军,鲍虹、马红军离婚析产给鲍虹,鲍虹买卖转移给区峻。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区峻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30238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区峻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鲍虹、马红军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