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拟终止曲靖市陆良县嘉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11 14:2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06号)等相关规定,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终止曲靖市陆良县嘉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函》(云金监管〔2021〕12号),于2021年4月25日拟终止陆良县嘉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试点经营资格。
  试点经营资格终止后,该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依法继续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21年5月11日至5月17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871-63601897
曲靖市金融办:0874-3110703
陆良县金融办:0874-6930155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