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21年二季度涉旅典型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9 09:54:0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曲靖市2021年二季度涉旅典型案件共两件,现将案件情况公示如下:
     一.宣威市民间宰猪饭店(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2530381MA6KATG1XG)丢失发票案。
    案件情况:管理人员在日常旅游市场秩序巡查中发现纳税人丢失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三联无金额限制版·190mm×101.6mm),共30份,明细如下: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三十六条。
    处罚结果:对宣威市民间宰猪饭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00元)。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宣威市税务局西宁税务分局
    处罚时间:2021年6月10日
     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涵百货经营部(朱清静)在店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案件情况: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景区附近的云涵百货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在店内经营场所食品销售货架上发现:金晖杨廣®鸡蛋挂面、喜多多拌沙软糖等17种过期食品,遂即本局执法人员报局领导批准对上述食品实施了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曲靖开发区云涵百货经营部(朱清静)在店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结果: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涵百货经营部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7种食品;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处罚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