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按照《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要求,通过现场检查、公示及审核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
曲靖市麒麟区鹏程兽药部(法定代表人:张磊,经营地址:麒麟区潇湘路177号)、曲靖市麒麟区鹏程兽药建设路店(法定代表人:张磊,经营地址:麒麟区建设路297号)、富源县荣盛兽药店(法定代表人:晏惠荣,经营地址:富源县营上镇东宁街)等3家兽药经营企业,为曲靖市兽药GSP(非兽用生物制品类)合格企业;经营范围:兽用一般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兽用器械,有效期(5年):2021年11月15日—2026年11月14日。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