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等规定,麒麟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兽药GSP检查验收组,对曲靖市麒麟区博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金牛社区四组86号,法人代表:颜石刚)、曲靖华牧动物药品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紫郡苑S3—2号,法人代表:高磊)、曲靖市碧海鱼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冯家圩商住小区6—21商铺,法人代表:腾晓丽)、曲靖市麒麟区兽康兽药店(企业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金牛社区沿江北路105号,法人代表:唐艳芬)等4家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非兽用生物制品)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该4家兽药经营企业均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拟认定为曲靖市兽药GSP(非兽用生物制品)合格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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