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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在身边 便民服务暖民心

2021-06-17 11:12:00   来源:    

珠街司法所为贯彻落实麒麟区司法局有关法律援助的工作安排,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务,把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了实处。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珠街司法所积极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近日,谢某政系珠街街道小河湾居委会一组居民,与子女因赡养问题发生家庭矛盾,到珠街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谢某政因患脑梗中风,导致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在得知其情况后,珠街司法所会同珠街街道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主动入户了解相关情况,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谢某政符合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按法定程序,为其申请办理法律援助。


 
麒麟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核谢某政的申请援助材料后,于2021年4月2日委派珠街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办理此案件。在案件起诉阶段,考虑到谢某政的身体因素,工作人员多次入户沟通起诉相关事宜,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下,于4月9日为其办理立案等手续。麒麟区人民法院受理后, 4月9日,珠街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时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请求麒麟区人民法院结合谢某政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将开庭地点设在距谢某政居住地约100米处的小河湾居委会。
 


2021年4月14日,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法院工作人员下到小河湾居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因家庭矛盾积怨多年,当事人情绪波动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此案属于家庭矛盾纠纷,法院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考虑时间,决定择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珠街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以促亲情、化积怨为目的,积极主动与当事人开展进一步调解,尽全力解决好谢某政的赡养问题,但未达到预期效果。5月15日上午,麒麟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小河湾居委会开庭审理了谢某政诉四子女赡养纠纷一案,并于近日下达判决书。在判决书中明确了谢某政四子女对其的赡养义务,生活费、护理费、医药费由四子女共同承担。
 
 
 
在今后的工作中珠街司法所、珠街街道法律服务所将深入开展好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工作,让那些经济困难的特殊人群能够及时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及平等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