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聚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使用效益、杜绝闲置浪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问题,麒麟区出台了《麒麟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麒区政办规〔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10月18日开始施行。
《办法》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预算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50条。主要内容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行为,规范区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建立岗位责任制;鼓励盘活资产化解政府性债务;支持科技成果转让;拓宽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逐步建立各类资产的登记、核算、统计、评估、考核管理制度体系;分类规范使用收益等。
《办法》填补了麒麟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地方管理制度的空白,构建起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