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弘扬麒麟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镇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麒麟区于2018年组织认定公布了28处历史建筑,以明、清两代民居为主。自2020年7月开展麒麟区第一批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第一批全部28家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及挂牌工作。
历史文化建筑保护规划编制主要包括28栋历史建筑地形图测量及每栋建筑周边25米范围内实测地形图、历史建筑平、立、剖面CAD测绘图、三维电子模型编制。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包括对历史建筑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历史价值与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制定历史建筑保护总则,提出历史建筑分类、分级保护管理要求,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出历史建筑保护实施配套保障措施等。
据悉,麒麟区目前公布的历史建筑有28处,具体分布为:麒麟区珠街街道箐口村张家院子、箐口村进士院、武举人老宅、文举人老宅、报恩堂、何家大院、何飞故居、良碧老宅、涌泉大院子、孙家大院、张家大院(两家)、董家院子、唐家院子、宋家大院、施家大院、姚家大院;越州镇许家大院、土陶龙窑—(新窑)、何氏祠堂、刘家老院、何家老院;茨营镇茨营关宅、张路和茅草屋、施竹才茅草屋;寥廓街道陈德辉民居(西门街)、赵光红民居(西门街)、赵樾故居(西门街)。
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丰富历史建筑类型,最大限度保留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延续麒麟历史文脉,2021年8月—11月,麒麟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批历史建筑推荐申报工作。截至11月底,全区共推荐申报了三宝街道雷家庄祠堂、田家大院等4处历史建筑。目前正在整理档案资料,待专家评估审核后向社会进行公布。
历史建筑是城镇发展演变历程中留存下来的重要历史载体。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延续城镇历史文脉及传统风貌,保留中华文化基因,提升城镇品质具有重要意义。(韩树花 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