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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2-10 16:33:33   来源:市发改委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曲靖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曲靖经开区经发局,委内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曲靖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210

 

曲靖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加快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曲靖发展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提高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曲靖发展改革系统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发展改革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市场主体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对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的认同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发展改革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深入开展发展改革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坚持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谋划,充分调动各方面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全系统上下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普法内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3.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各级发展改革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走到党员干部身边、走进党员干部心里。

4.深入宣传行政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推动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5.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重大战略相关立法,宣传《长江保护法》等;围绕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等;围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宣传《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煤炭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

6.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实施条例》普法宣传。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质

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拟订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强化法治学习情况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突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学法,积极推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增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形成遇事找法律依据、办事依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用法律的习惯。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学法,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出台法律法规、立法技术专题集中培训,使负责立法和制度建设、审批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工作能力。强化党务业务融合,充分利用党建学习平台学习法治内容,运用“三会一课”等学习机制开展法治学习和交流研讨。

(三)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推进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充分利用法规规章起草制修订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通过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立法内容进行解读宣传,扩大社会参与。通过举办学法考法、法律知识竞赛、专题培训、业务研讨会、政策解读等形式,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件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过程。

(四)持续创新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加强发展改革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治机关建设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鼓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建设法治长廊、法治园地、法治橱窗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周三大讲堂”、“云南发改大讲堂”等各类学习培训平台,邀请法学专家、法律顾问或者发展改革系统同志为干部做专题法治讲座。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辟法治专栏,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丰富法治学习场景。鼓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积极以音视频等形式,讲好法治故事。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系统广大干部学法用法。

(三)做好总结评估。加强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检查,及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同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四)强化上下联动。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好普法工作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普法工作的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五)加强基础保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八五”时期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七五”时期水平。要重视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及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一线,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