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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树权威 深度融合见成效 --曲靖市司法局刑罚执行一体化 建设成效显著

2022-05-31 15:27:54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中,曲靖市司法局科学统筹、优化配置刑罚执行资源,积极促进监地互动合作、共建共享,有力提升了全市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质量,全面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权威;精心组织、充分调动选派警察发挥专业特长,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与选派警察进一步深度融合、相互渗透,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成效显著;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社区矫正工作呈现出持续安全稳定、深入有序推进的发展态势。

政治站位高 统筹谋划好

曲靖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带头研究工作方案,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经常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直接抓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亲自靠前指挥,经常督促检查,经常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局党委班子成员重视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集体讨论通过《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实施办法》,对于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中需要的人、财、物给予特别的倾斜支持;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全体人员团结干事、一心一意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

为确保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落地见效,曲靖市司法局对全市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对选派警察进行了任务分工,制定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要点和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强化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绘制了“施工图”,使得整个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思想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相互融合深 资源整合好

全市社区矫正机构把选派警察当做自己人,选派警察把社区矫正机构当做自己家,把社区矫正工作当做自己的事,彻底摈弃了以往的隔阂与偏见,相互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在总结前几年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切实解决单个民警参与一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力量薄弱、作用难发挥的问题,曲靖市司法局将省司法厅选派到曲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9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组建成曲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警察大队,分四个分队分别派驻麒麟、沾益、经开区和市司法局,每个分队挂钩负责参与三至四个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各分队除了做好派驻地的日常工作外,还要负责指导、协调、参与、培训、督查挂钩的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派驻地的司法局也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民警分派到司法所负责相关工作,既整合了力量,又明确了民警挂钩负责的工作区域,为基层一线补充了工作力量。

工作参与广 作用发挥好

曲靖市司法局关心关爱选派警察,积极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选派警察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到了“站高处可当指挥员,俯下身可当突击队”,作用发挥充分,工作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全市选派警察累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24轮,督查巡查了9个县(市、区)、1个经开区、97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2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9条并全部督促整改;选派警察参与驻在单位建立完善工作档案4587份,参与调查评估案件31件,培训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期54人,录入信息管理系统78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42次、教育社区矫正对象1571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个别谈话教育271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9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4人,参与训诫51次,参与警告37次,参与收监执行11人,实地查访社区矫正对象230人,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38次。

宣传形式多 氛围营造好

曲靖市司法局秉承做好宣传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创造“软实力”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式多样地宣传全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让社会各界知晓刑罚一体化建设工作,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刑罚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关心、支持,为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自2021年7月至今,曲靖市电视台制作播出《监督之眼》、《巡查》等社区矫正法治节目7期,《曲靖M》刊登《省司法厅选派干警对宣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等涉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稿件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