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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能源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2-10-31 16:48:32   来源:曲靖市能源局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曲治市〔2021〕3号)要求,市能源局健全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建立保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明晰责任清单,认真开展了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统筹抓推进

市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措施和时间表,对标对表狠抓任务落实。

二、严格对标对表,突出工作重点抓落实

(一)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方向

加强党组对全面依法治局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局党组坚持把依法治局作为全市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和重要内容,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治局协调推动、全面推动。注重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强化思想引领,树立依法行政观念

1.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印发并严格落实《局党组2021年全面依法治局工作要点》,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加强理论提升。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以宪法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双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3月5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12日,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视频培训讲座,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市县乡三级共800余人参与培训。4月,组织开展了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6月4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观看“松藻煤矿9.27安全生产事故”“源江山煤矿11.29重大透水事矿”“笏山金矿1.10事故”安全警示教育片。6月16日,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害防治视频培训讲座,深入学习《煤矿防治水细则》。6月20日,邀请市生态环境局沈贵宝宣讲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曲靖能源绿色健康发展》。7月9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授课,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学习。7月2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市领导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暨清廉曲靖建设推进会议精神。7月,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矿业大学联合组织了曲靖市煤炭监管领导干部及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2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保守国家秘密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警示教育专题片。12月3日,组织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题视频培训讲座,邀请中国矿业大学专家作辅导,市县乡三级共800余人参与培训。12月20日,组织了全市煤炭系统“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视频培训宣讲和考试,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法律法规和责任落实。三是加强“法宣在线”平台的组织管理,定期进行学习情况通报,引导督促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网络知识竞赛,提升法治理论水平。

(三)积极转变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紧扣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以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新能源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调整并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类别和依据。梳理、调整并严格执行权责清单,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三是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制定了《市能源局行政服务运行监督制约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暗箱操作等问题。积极推动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可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营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对市能源局办事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2.严格规范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积极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会议讨论和决定,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关于推进全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煤矿安全发展五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煤矿“双电源、双回路”安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等9项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年度聘用公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矛盾化解中的法律咨询与法律把关作用,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及依法行政水平。

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减环节、减资料、压时限、压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提升办电效率的思路,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网项目和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提升全市用电保障能力,增强群众用电获得感。“获得电力”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测评中名列前茅。二是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制度、企业联络员制度和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投资项目代办岗。全局42名联络员与48个能源企业进行了联系对接,重点对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项目投资、手续办理、转型发展等工作进行了解,全力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联系服务企业常态化、精准化。严格落实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年初制定《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真正做到无事不打扰。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开展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结合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组织27名参考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行政立法法》进行学习,21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58人取得执法资格,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本局《行政处罚取证制度》《行政处罚回避制度》《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炭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今年制定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广运用“全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实施煤矿安全行政处罚14起。三是严格控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积极预防和杜绝执法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准确实施。四是认真做好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所有煤矿按安全保障程度区分为A、B、C、D四个等级,突出重点难点,认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和信用修复,依法依规认定、发布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并及时推送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职能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推进决策、执行、结果依法公开、全过程公开,公开部门权责清单70项,产业政策解读、行业发展动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行政执法信息等76条,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二是多举措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规矩意识。六月安全月期间开展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重大煤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三个规定”宣讲活动,严禁干扰司法活动。三是围绕审批权、执法权以及人财物管理权,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突出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重点,列出风险点50项,制定防控措施50条,明确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监管责任人,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四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五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双清零”整改要求,市能源局梳理完善了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6项制度。

(四)加强综合治理,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1.常态化开展社会隐患问题排查化解。一是定期组织召开维稳形势研判会,全面分析研判当前煤炭领域维稳形势,认真安排部署全市煤炭领域维稳工作,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到会指导,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并结合职能职责对煤炭领域社会维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按照《“清积案、解民忧、促和谐”涉稳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曲政法〔2021〕12号)、《曲靖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曲政法〔2021〕34号)、《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曲市域办〔2021〕3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解决”责任,梳理排查出欠薪问题、4个重点信访事件、3个涉稳重点矛盾隐患,逐一明确处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化解措施,认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处置和化解工作。4个重点信访事件通过积极化解和稳控,总体上处于可控状况。3个涉稳重点矛盾隐患中整治重组“资源论证”工作有序推进,共完成56个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审查确认、50个扩大矿区范围论证、8个核准批复、3个获批联合试运转、2个通过竣工验收,整合协议签订问题1组煤矿已经达成一致,1组煤矿调整整合主体方案已经公示并上报省级部门,另有1组煤矿签订了框架协议;产能认定问题省整治办第三次会议已经对退出产能和交易产能给予了确认。三是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职能科室参与的调研组,多批次深入重点产煤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重点产煤乡镇(街道)和8个重点企业,对“清积案、解民忧、促和谐”涉稳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和问题线索摸排,传达各级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找准工作差距、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综合治理,巩固和提升专项行动成果。通过多方努力,省属驻曲东源恒鼎公司多方筹集资金用于解决职工欠薪问题,2021年共清偿了职工欠薪总额3319.97万元。涉及欠薪的地方煤矿共筹集资金5976万元解决欠薪问题。对6个煤矿之前上报的8015万元欠薪情况进行了核实甄别,加强对业主的管理教育,防止将企业涉及的材料款、工程款、债务款等上报为欠薪款项。

2.坚持综合施策,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始终坚持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深入实施重大灾害防治、队伍素质提升、双电源双回路改造等“五项工程”,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走深走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做到所有问题隐患全部“清零”。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及四季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确保重要节点时段安全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制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全市选派242名在职在编监管人员开展驻矿监管,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严按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开展高频率、高频次监管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严安全监管执法。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6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3.稳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在市扫黑办的统一安排下,通过掌上曲靖、曲靖M、珠江网、曲靖市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群等发布《曲靖市公开征集扫黑除恶斗争自然资源领域、能源领域乱点乱象问题线索》,向社会公开征集能源乱点乱象问题线索。利用全市煤矿安全工作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宣传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在全行业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的浓厚氛围。印发并落实《曲靖市能源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源头治理工作方案》《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能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突出法治宣传、依法依规办企、线索摸排核查、继续做好突出问题整治、清理整治欠薪突出问题、社会矛盾纠纷、推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8个方面重点,深入开展6个乱点乱象集中整治,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

 

曲靖市能源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