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2-10-20 17:17:4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市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依法对国有资本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决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等重大事宜。

三、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四、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属地划转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

五、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及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六、承担曲靖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市属企业改制、兼并、破产、重组等工作。

七、依法对县(市、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八、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完成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曲靖会堂西门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4-3215749

负责人姓名:李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