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1 10:47:3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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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司法局是曲靖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部门,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曲靖市司法局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肩负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监督员管理和强戒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三定”方案(涉密文件)确定,2022年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涉密不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做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制度机制。提高参谋服务能力,对标对表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统筹协调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着力推进麒沾马法治一体化,建设法治曲靖。

2.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统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落实命案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3.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2025年曲靖市创建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巩固提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队伍建设,完善建立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4.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曲靖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对曲靖确定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发展定位,为把曲靖打造成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产业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云南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教育。把握普法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12348”热线平台“7天×24小时”全天候“1对1”服务。着眼于完善和规范运行管理、服务体系、服务内容等,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制定服务目录,细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着力缓解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专业力量缺乏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大对法律专业人才培训的投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律师、公证员等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养教育,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开展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活动,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坚决查处执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6.积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断夯实社区矫正执法基础。持续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机构队伍和场所建设。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确保社区矫正持续稳定。依法严格落实监管教育措施,完善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2022年完成沾益区、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的“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

7.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增强创新发展本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树立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鼓励大胆创新,建立落实容错机制,努力营造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本部门在职人员编制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三定”方案和曲靖市编委文件(涉密文件)确定,2022年在职人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不公开。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4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4.68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由财政统一划拨至人社,不再由单位发放,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93.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3.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3.51万元(本级财力1793.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4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46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4.6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由财政统一划拨至人社,不再由单位发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43.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9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89万元,下降17.7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由财政统一划拨至市人社,不再由单位发放,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79万元,下降10.3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缩减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1055.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4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业务支出。

3.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7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2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5.204060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

6.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1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项开支。

7.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2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5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5.3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3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8.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0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56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万元,项目支出292.71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8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35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94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7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1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补助费2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25.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3.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4.6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由财政统一划拨至人社,不再由单位发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司法局本年度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司法局本年度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司法局本年度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司法局本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司法局本年度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司法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司法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73万元,下降3.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35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4.51%,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1次,共计接待92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曲靖市司法局机关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人均接待标准降低,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94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4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曲财行〔2019〕247号的规定并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公务用车使用方面加强控制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公车出行,降低车辆消耗。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有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6个,财政安排项目预算金额894万元。

2022年我单位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10.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7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049.76万元(净值505.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9.33万元,固定资产726.71万元、净值182.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72万元、净值2.6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4.8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贯彻《云南省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曲财行〔2005〕4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6〕4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自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尤其是2003年国务院出台《法律援助条例》、2010年云南省出台《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后,无数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利,在法律面前享受到了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成为了我国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借助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市完成不少于15000人次的咨询;受理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600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深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落实政府责任,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保障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的合法权益。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法律援助项目经费19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借助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深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