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1 20:2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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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督察分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大队、事故对策大队、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宣传教育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特勤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机动大队、高速公路调度管理中心、车辆管理所、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和五大队。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体目标:坚持政治建警,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交警队伍,全力以赴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竭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双下降”,强力推进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双提升”。 2022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基本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总体部署要求,以党的二十大、COP15第二阶段会议交通安保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有效推动城市交通治理,创新推出便民利企举措,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畅通、惠民生各项工作,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具体是抓好重大活动交通安保;推动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公路安全防控能力;补齐农村交通安全短板;精细高速公路管理指挥;完善预警研判管理机制;深化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持续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智慧交管”实战应用;持续推进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持续推进城市交通安全管控;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探索创新释放改革效能;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监管;做优科技支撑保障建设;构建有力有效“大监管”格局;毫不动摇推进政治建警;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警;抓实抓牢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持之以恒推进战训强警;始终如一抓好争优暖警;扎实开展“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专项督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 9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2人(超编情况说明如下:2006年,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新核定曲靖市公安局编制和编制控制数的通知》(曲编办〔2006〕26号),核定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编制419名,当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有人数为419人,并未超编。2007年4月,公务员登记工作开展后,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公安系统专项编制的通知》(曲编〔2007〕14号),下达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编制185名用于核销市自定编制185名。减少编制234名后,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总编制为185名,随着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职实有人数远大于编制数。目前,根据曲政办发〔2010〕215号、曲编〔2013〕22、23号、曲编〔2016〕89号文件精神,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有编制194名(政法专项编制96名,省编制控制数97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9人。

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1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1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74万元,增长0.19%,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变动(调出和退休)、2022年部门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金等支出变动减少832.62万元;项目支出中2022年调增车管业务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物业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和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等共计866.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412.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412.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12.15万元(本级财力17412.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26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变动(调出和退休)、2022年部门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金变动等;项目支出中2022年调增车管业务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物业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和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12.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4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7.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2.62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变动(调出和退休)、2022年部门在职人员调整绩效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金等支出变动;项目支出1170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6.36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调增车管业务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物业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和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4515.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一般公用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出行租车经费、民警执勤岗位津贴等单位正常运行的各项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全市各村社兼职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民警培训教育、警务辅助人员经费支出和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195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网络设备构建、维护、系统升级改造扩容和网络运行维护支出等项目。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7206.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各类车驾管业务,预防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水平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9.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办公费、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2.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5.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07.79万元,项目支出11704.36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497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1.87万元)。

30101基本工资104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33万元);

30102津贴补贴247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14万元);

30103奖金8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6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2.63万,(其中基本支出452.63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4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9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7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8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93万元,项目支出10141.36万元);

30201办公费31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6万元,项目支出107万元);

30202印刷费16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5万元);

30203咨询费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万元);

30205水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

30206电费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

30207邮电费3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84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374.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74.28万元);

30211差旅费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78.2万元);

30213维修(护)费513.0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13.02万元);

30214租赁费107.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7.69万元);

30215会议费1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万元);

30216培训费10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27.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7.58万元);

30218专用材料费1518.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18.72万元);

30224被装购置费2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0万元);

30226劳务费6104.6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104.66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5万元);

30228工会经费7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8万元,);

30229福利费10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万元,项目支出16.34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4.37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9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9万元)。

30305生活补助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3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万元);

4.310资本性支出135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59万元)。

31001房屋建筑物构建2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40万元);

31003专用设备购置1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6万元);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13万,(其中项目支出1013万元)。

5.399其他支出2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4万元)。

39999其他支出2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12.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26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变动(调出和退休)、2022年部门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金变动等;项目支出中2022年调增车管业务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物业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和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市各村社兼职交通协管员经费,其中:麒麟区16.2万元;沾益区17.88万元;马龙区9.84万元;宣威市43.56万元;富源县19.08万元;罗平县19.08万元;师宗县13.32万元;陆良县18.12万元;会泽县45.72万元;开发区1.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村社兼职交通协管员每月补助经费发放,各村社兼职交通协管员负责对本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本村婚丧嫁娶有可能驾乘机动车的,提前打招呼,提醒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不要酒后驾车,不得遮挡机动车号牌;到辖区劝导站或劝导点开展劝导提醒工作;发现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或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或制止的,及时向交警中队或派出所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在本村社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9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0.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98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1.95万元,较上年减少7.17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58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6次,共计接待356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支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办发〔2017〕59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各接待单位严格按照来函内容,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降低了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4.37万元,较上年减少6.32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37万元,较上年减少6.32万元,下降3%。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支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规定,按审批流程使用公务用车,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3个,财政安排11704.36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2022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具体详见附表10,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革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交通管理工作项目是指为保障全市交通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各个项目,包括车管业务、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全市各村社兼职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和科技信息化等项目。

6.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类):指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3.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调入、新增)、民警职务职级套改导致工资增长及相应的经费比例、公务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50505.61万元(净值3593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1.41万元,固定资产44257.52万元、净值3005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7.57万元,无形资产3328.49万元、净值2958.46万元,其他资产50.6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82.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53.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车管业务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曲靖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建设及购买服务工作会议纪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采购合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社会辅助考试人员购买服务合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合同等依据确定本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车驾管各项交通管理业务的办理,加快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动网上办理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扩宽“交管1213”使用范围,在全市各地增设车驾管业务便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精简业务流程,缩短业务用时,给驾驶人和车辆使用人提供便利,确保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平稳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负责实施国产小型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各类进口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校车注册登记、标牌核发业务;查封/解封业务,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各类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核发临时号牌业务;初次、增驾、持境外及军警驾驶证申领驾驶证业务;驾驶证补、换证业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审验业务;驾驶证申请校车驾驶资格、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业务;驾驶证注销、变更、实习期考试及延期申请业务;发客运安全管理卡等业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车管业务专项工作实际,安排车管业务专项经费4600万元,按照交通管理车管业务形式将项目资金在项目测算表中细化反映为社会化考试购买服务劳务费1887.04万元;辅助考试员劳务费585.48万元;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费126.4万元;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等专用材料费1440万元;电费50万元;摩托车驾驶证档案电子化系统建设100万元;驾驶证自助制证70万元;档案密集架20万元;车辆报废远程监销系统建设120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和制作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191.08万元等。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2021年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量预测,车管所2022年的车驾管业务按照以下计划数逐步完成:汽车类驾驶证许可考试购买服务(小车类科目二)126000人次、汽车类驾驶证许可考试购买服务(大车类科目二)9100人次、汽车类驾驶证许可考试购买服务(小车类科目三)154000人次,汽车类驾驶证许可考试购买服务(大车类科目三)8400人次、辅助考试员购买服务80人;机动车驾驶证业务400000笔、机动车行驶证业务420000笔;完成摩托车驾驶证档案电子化系统和车辆报废远程监销系统建设等。

八、项目实施成效

车驾管工作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纽带,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搞好车管业务工作,对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犯罪分子利用车辆进行犯罪活动有很大作用。通过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车管所服务工作质效,拓宽网上办理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渠道,增设车驾管业务便民点,精简业务流程,缩短业务用时,车管所2022年将按期按质完成年初预算汽车类驾驶证许可考试购买服务、辅助考试员购买服务、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和机动车行驶证业务等工作;并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化国务院“跨省通办”“一网通办”部署要求,大力推广驾驶证电子化应用工作,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应用,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在线“亮证”“亮码”服务,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推广摩托车下乡流动登记服务,构建一体化城乡服务体系,加大乡镇交警中队、乡镇派出所内设交警中队开办车驾管业务工作推广力度,在17项高频车驾管业务基础上推行“17+4”模式,2022年底实现全市所有乡镇二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体检、考试业务全覆盖;进一步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以新的担当、新的作为、新的形象为办事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uploadfile/2024/0220/20240220103616656.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