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2 10:15:3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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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以及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8.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智慧旅游科。

所属单位11个,包括: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曲靖市博物馆、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曲靖市国风影剧院、曲靖市美术馆、曲靖市图书馆、曲靖市文化馆、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曲靖市文物管理所、曲靖市新闻图片社、曲靖市艺术研究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曲靖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和《曲靖市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两高两新”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2年)》,按照“一条主线、两个抓手、三项工作”的思路,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转型升级,促进曲靖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力争全年实现接待游客数量同比增长10%;实现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10%;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10%。

1.贯穿“一条主线”,深入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围绕把曲靖市打造成“中国珠江源休闲度假文化旅游目的地”的目标,为世界一流“健康生活游目的地”,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结合全省“美丽县城”创建活动,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项目包装、申报和争取力度,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实行项目责任清单制,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结合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研究出台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措施办法和优惠政策,力争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旅游开发,结合全省“美丽县城”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助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

2.加快推进文化软实力提升工程。以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为契机,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探索送戏下乡、艺术展演与旅游吸引物相结合,打造普通群众和游客都能观赏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艺术剧目,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制定出台指导性意见,做好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着力支持非遗产品市场化发展,重点推出一批精品项目,力争在数量上有所突破,质量上走品牌化发展道路,提升市场竞争力;持续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努力补齐短板,重点打造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筑牢基层文化阵地,将曲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向更高的层次,更好的匹配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持续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开展文物“拯救保护行动”,积极争取国家保护资金,开展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根据《云南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建设保护规划》,出台市级建设工作方案并开展具体工作,全力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曲靖段建设,切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加快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实质性推进工作,努力构建主体多元、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探索建立全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工程“专家库”和“顾问团”,博采众长,为项目规划思路及实施策略文化建设提供意见建议,决策参考。

3.加快推进项目化提升旅游产品供给和旅游宣传推介效果提升旅游产业项目化产品提升工程。围绕《曲靖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和《曲靖市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两高两新”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2年)》,制定出台《曲靖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锚定滇中城市群基础客源市场、珠江流域和“两小时”(高铁、自驾)省会城市圈客源市场、康养和文化等专项市场,以“旅游+”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差异打造、组团发展、错位开发,按照“差异打造、组团发展、错位开发”的原则,构建“一心·两翼”发展格局,全力推进“麒沾马”中部现代康养旅游区、以罗平为龙头的南部休闲观光旅游区、以会泽为核心的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区建设,重点谋划建设41个项目,其中麒沾马片区23个项目,南部片区9个项目,北部片区9个项目,分年度分任务逐年推进;全力推进麒沾马、罗平、会泽等三个重点片区发展,形成重点片区引领带动、县域协同推进的旅游业发展格局。构建“一心·两翼”发展格局(“麒沾马”中部现代康养旅游区、以罗平为龙头的南部休闲观光旅游区、以会泽为核心的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区),全力建设以“康养+旅游”为主导的康养度假、文化体验、城市休闲、乡村旅游、户外运动、生态休闲、地道风物、温泉度假、农业休闲等旅游新产品,推动曲靖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曲靖建设成为中国珠江源健康生活旅游目的地。加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按《曲靖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和《曲靖市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两高两新”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2年)》,重点谋划完成建设65个项目的谋划,其中麒沾马45个项目,罗平12个项目,会泽8个项目,分年度分任务逐年推进。

4.加快推进旅游宣传推介效果提升工程。聚焦主要客源地市场,丰富营销体系,策划曲靖旅游营销方案,围绕“现代康养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历史文化体验”等主题,重点推广温泉度假、旅居养老、花海观光、民族风情、铜商文化等专线旅游产品;做好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开展曲靖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工作,扩大曲靖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激发曲靖人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全面塑造城市新形象、新内涵;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的请示报告,强化与主流媒体合作,激发曲靖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在主流媒体形成听得见的文旅声音和看得见文旅形象;创新方式,运用好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定期在文化旅游抖音上掀起各类活动高潮,逐步提升曲靖文化旅游线上知名度和关注率;深化合作交流,坚持“大区域、大旅游、大合作、大市场”的理念,加强与昆明、玉溪、红河等城市的联合与协作,推进曲靖与滇中城市的旅游一体化合作交流;精准聚焦四川、重庆、贵州等中程客源市场,加强旅游对接与联动,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以珠江情怀为突破口,主动融入泛珠三角旅游联盟,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围绕打造一流“旅游目的地”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突出“数字媒体”、“康养旅游”等重点产业策划包装一批重大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重点策划包装麒沾马生态旅游目的地、罗平全域旅游示范区等项目,紧盯国际国内知名旅游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力争签约一批、落地一批、建设一批旅游项目。

5.持续做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加强对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演出场所、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等疫情防控指南要求,落细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等场所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抓实抓细“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企业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

6.持续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职能职责,规范机构设置,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文旅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暗访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为重点,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以网络文化、印刷发行、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为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7.加强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坚持“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标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的知识层次、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责任,抓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细化工作责任,形成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务实有效的落实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结合“万名文旅人才”技能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分类分批对文旅干部、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文化旅游人才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8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55人。在职实有2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5人,财政差额补助6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1人,其中:离休 3人,退休 198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41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5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62.4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97.29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申报减少的省级和中央下达的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55.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55.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55.18万元(本级财力5296.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8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9.8万元,上级补助6828.8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59.69万元,下降20.11%,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申报减少的省级和中央下达的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17.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5.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1.73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工资调整和调出人员;项目支出7439.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7.96万元。下降25.21%,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申报减少的省级和中央下达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566.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和办公开支;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行政开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539.9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办公开支;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1511.97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表演人员和演出场地开支;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活动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5652.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50万元,主要用于各地文化交流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242.37万元,主要用于艺术作品创作和保护开支;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12.9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整治开支;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1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制作开支;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旅相关开支;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行政运行106.4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相关人员办公开支;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15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开支;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博物馆256.99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开放人员和办公开支;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物开支;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开支;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4.6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开支;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6.1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19万元,主要用于一人死亡抚恤;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业附加险开支;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开支;

2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9.6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医保开支;

2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2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保开支;

2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7.3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8.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5.84万元,主要用于对下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20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80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0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97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0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29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5万元,项目支出2108.3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1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5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万元,项目支出41.5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7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5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44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7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8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0万元,项目支出0.60万元)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3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3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万元,项目支出24.20万元)

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3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2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00万元)

34.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6.资本性支出-文物和陈列品购置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37.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5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59.69万元,下降20.11%,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申报减少的省级和中央下达的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5.84万元,三馆一站市级免开配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支出。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详见预算08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万元,下降16.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63万元,较上年减少4.68万元,下降17.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8次,共计接待2748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我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只减不增厉行节约原则,因此也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73万元,较上年减少2.08万元,下降13.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3万元,较上年减少2.08万元,下降13.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的原因是我系统严格执行公车运行只减不增厉行节约原则,因此也控制了公车运行的开支。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54个项目,涉及项目预算资金8702.24万元,主要是为了全力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已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预算05-2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2022年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7.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0万元,下降20.89%。主要原因是我系统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原值524.44万元(净值209.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22.09万元(净值207.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35万元(净值1.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原值)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与同级宣传、文化、广电、体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培训推广平台建设;2.曲靖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标识标牌建设;3.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开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培训推广平台建设150万元,曲靖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标识标牌建设100万元,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开展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群众文艺宣传引导,凝聚人心、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省关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有关要求,统一标识,提高辨识度,加强宣传和展示,同时建设覆盖全市10个县市区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培训推广平台,用于开展公共文化培训辅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素质能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附件: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35700111